武汉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4603780.html我对医保新政的理解是:“门诊医疗可以报销了”、“医保卡可以家庭共用了”、“医保个人账户有所变动”、“门诊医疗可以报销了”、“慢性病药物可以报销”!
4月7号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改革职工医保。具体以下4方面有所变化:
1.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会出现变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变动分两种情况:退休前和退休后。
退休前,个人医疗保险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的,然后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医保账户中,单位缴费的70%进入统筹基金。
医保新政改革后,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医保账户中,单位缴费的全部进入统筹基金。这样一来,退休前的个人医保账户变少,统筹基金变多了。
退休后,个人医保返还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有些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有些是按照当地养老保险的一定比例发放的;还有些是按照年龄段分级发放固定的额度。
医保新政改革后,以后退休人员个人医保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2.医保卡家人共享曾经的社保卡是个人独享的,只有自己生病或者需要买药才可以用,其他人都不能使用。
医保新政改革后,自己的社保卡家庭成员也可以使用,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仅可以去药店买药、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医院看病。
这对很多没有医保的父母,和以前只能自费看病买药的小孩来说真是一大利好消息。
3.门诊医疗也可以报销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去门诊看病,只要不是医生要求要住院,不管你在看诊期间花了多少钱,都只能用医保卡内的余额和现金来支付。
医院,不管多大的病,没医院大门的。
医保新政改革后,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有一部分也可以直接报销。
4.增加慢性疾病的报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管是成年人还是老年人,压力都越来越大。很对人一不注意就患上了各种慢性病,如:高血压、高血糖、糖尿病等。
医院输几天液体,或者打两针就可以彻底治好的,需要长期服用药品才可以改善。但是以往的医保政策中,很多药品只能自费,是无法报销的。
医保新政改革后,很多慢性疾病都有可能列入到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大家的医疗负担。
综上所述:以上几点医保新政相比之前更人性化了,以前大家嘴上抱怨的措施,居然都可以解决,这简直太令人兴奋了。光这几点就能在无形中为大家节省不少医疗支出,我非常支持医保新政快点实施。
医保新政马上就在五月一日开始正式执行了,相对于原来职工医保,医保新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职工个人账户的使用变化了原来医保个人账户只能是个人使用,而到五月一号以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负担费用。
这样一来,也减轻了职工家属的医疗负担,特别对于家里孩子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很多家庭的父母也都有医保,但是孩子一般医保都比较少,而且原来孩子也不能使用大人的医保,只能是使用自费结算,而现在医保新政出台以后,家里孩子就可以堂堂正正的使用大人的医保费用来结算了,这个对于家庭来说,也能够适当减少一些支出。
当然了,如果家里面老人没有很好的医保,也是可以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这个也是减少了一些家庭的医疗费用支出。
2、个人账户余额有变化原来个人账户余额不仅有个人缴纳的部分,而且单位缴纳的也有30%纳入个人账户。但是到五月一号以后,个人账户中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这样一来,个人账户中每个月划入钱数可能会减少,而统筹基金钱数也会增加,这个变化对于年轻人来说,可能影响不大。
但是对于很多经常用药的中老年人来说,可能个人账户中的钱就有点少了,有可能出现不够花的现象。
3、门诊费用有变化原来职工医保只能是住院才能够享受到,一般的门诊只能是个人账户支付。而五月一日以后,将会有更多的个人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范围,这样来说,很多门诊医疗费用不全由个人账户承担,也可以报销一部分了,这样也有利于减轻职工个人的负担。
4、结论综上所述,医保新政在五月一日实施以后,大家将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家庭成员可以公用职工个人账户中的钱,这个可以减少家庭医疗支出,而且门诊费用也将有更多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样也能够减轻家庭门诊医疗的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门诊也能报销了,至少50%
医保余额,家人可以共用了!
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此次会议的重点之一,就是改进了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这项改动最大的影响就: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
解释一下,我们上班族缴的职工医保,一共有2个账户:
个人账户,即平时买药刷的医保卡里的钱;
统筹账户,就是大病住院报销用的钱。
改革前,个人账户的钱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缴纳计入的,约为个人工资的4.4%
但改革后,公司缴纳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进入统筹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每月进账:就只有个人工资的2%。
以大连为例,月薪5千,个人账户一年就少了元。不管是在职还是退休,分给大家的钱都变少了。但这样做是有原因的:
年轻人身体好,医疗开销小。个人账户有大量结余。
老年人身体差,医院,个人账户常常不够用。
于是这次医改把公司给大伙缴的那30%的钱拿出来,放到统筹账户,盘活了这部分钱,缓解了老年人的医疗压力。
对年轻人来说,虽然分的钱少了,但他们的付出换来了另一项福利:今后的门诊报销有着落了。
门诊医疗也能报销了!
我们的职工医保,主要针对的是大病保障方面,住院医疗、住院手术等等。
对于生活中大家最常使用的门诊医疗却保障不足。
以前,医院挂号、检查、抽血,一顿操作下来,几百上千分分钟就没了,很是心疼。
现在,就不用担心这些了,门诊也能享受医保报销了,至少50%。这里面就有上面提到的统筹账户的功劳。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相信以后,门诊看病的费用都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门诊报销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入手,之后再覆盖一些高发病和常见病。
报销比例至少50%,随着资金的充沛,报销比例还会上涨。
个人账户余额,家庭成员共济
工作时间长了,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上万都是很正常的。
但是健康的自己用不上,有病的亲人不能用,这么大一笔钱就这么放着怪可惜的。
如果强行给家人用,还会涉嫌违法,年就有个新闻,令我印象深刻:浙江一对母女,因为使用父亲的医保卡买药而被判欺诈罪。
现在,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此次医改之后,个人账户也可以给家人使用了!
不仅如此,购买助听器、血糖仪等医疗器械也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了。
“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
有朋友担心,医保卡可以家人共用了,会不会影响保险理赔?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成都的做法:
如果亲属先做好绑定手续,再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买药,那么就诊记录会记在亲属名下,不会影响自己。
如果亲属直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有影响。
不过,目前这项共济政策还没有具体落地,保险公司这边也没有说法,还是建议大家再观望一阵子。
除此之外,改革也对个人账户做出了限制:不得再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和医保无关的项目。
这样的做法是控制医保账户的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减少医保基金的压力,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受惠。
最后说两句
大家都能看到,这两年医保改革的快车,朝着惠民的方向开。
越来越多的人都享受到了国家提供的基础医疗保障,让病有所医成为现实。
不过,医保虽然覆盖面广,保障的力度还有待提高。昂贵的进口药,高端医疗项目依然需要患者自费,对很多家庭来仍是不可承受之重。
还有大病过后的康复费用和经济收入的损失,这一大笔支出,医保都是无法负责的。
所以,一份完善的医疗保障计划,商业保险是不可缺少的。它能让我们远离疾病和意外导致的现金流困境,也可以让我们住院治疗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先给大家先补充分享一点医保报销方面的具体逻辑与计算方式,因为医保运用好了确实是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我在数年前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亲身经历过,那个时候是在大学办的医保。
记得当时生病住院一周左右,花了几千块,到最后报销完算下来自己只交了几百,那个时候对学生来说算是很大一笔报销了。
所以说运用好医保这块,对广大普通家庭来说都是雪中送炭的事情。
我们既要合理合法使用,又要熟悉运用它的方法,让我们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得到应有的报销。
再来说下今年也就是年5月1号即将开始的医保新规,我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的:
第一方面,学会正确使用医保,努力奔赴健康幸福生活
1.我们自己要多了解医保使用规则与禁忌
首先与我们直接息息相关的是,如何正确规范使用医保,也就是我们普通人作为参保人员要明白的规则:
a:我们在使用医保时要本人凭证就医
b:保管好自己的凭证不可外借,更不能冒名使用他人凭证。
c:如果委托他人代为购药,则需要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而且还有一条说得很明确:
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2.骗保不可取,后果很严重
如果我们作为参保人员,冒名使用别人凭证,或者重复享受医保,轻则要求立即改正,严重的会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如果还有其他损失或者触犯规则,更会有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这点大家一定要多看看多了解下规则,一旦违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得不偿失,而且对我们以后的影响非常大,切记切记。
第二方面:我们参保人要主动了解学习新规则,主动发挥自己的监督职责,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条例明确说明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五个不得,保障参保人权益:
1.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3.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这五个不得我觉得说得太好了,现实中很多就出现这种情况,实在太令人气愤。
所以当我们在使用医保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这种行为,一定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且我们作为参保人员也是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的,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也可以提出改进建议,但是这条感觉在现实中收效甚微,得交给有心人去做。
第三方面:从上层建筑方面来讲我们的领导们在不断完善我们的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包括这次的医保新规。
从这方面我看出来了上面对医保的重视和对其完善的态度,这是社会保障的完善和向美好社会不断进步的体现。
这些规范的不断完善,最终受益的肯定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也让我们在健康幸福的道路上走得更长远。
最终走向国家富强,人民文明和谐的大道上,相信这也是大家非常希望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