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药联办〔〕1号),经研究,决定将骨科类、口腔类、起博器类、电生理类等四类医用耗材实行统一挂网采购,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领取用户名
挂网采购用户名由上述四类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领取,境外产品企业由国内总代理领取。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一)领取用户名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指境外产品的国内总代理);
(5)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国总代理授权证明和中文翻译件;
(6)境外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递交材料要求
1、递交的法人授权书应为原件;其他材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递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挂网采购资格。
(三)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3月16日至23日
地点: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企业递交的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现场发放企业用户名及密码。该用户名为参加河南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活动的身份代码,需妥善保管,未领取用户名无法参加网上采购活动。
(四)曾参与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已领取用户名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可凭原用户名和密码参与挂网采购活动。
二、维护网上企业资质信息
企业应在领取用户名后3日内,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耗材平台入口”,凭本企业用户名、密码进入“医用耗材招标系统”,维护网上企业资质信息,维护的网上企业资质信息应与递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具体操作见附件3)。企业资质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网上采购工作。
三、建立配送关系
3月18日至31日,企业应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耗材平台入口”,凭本企业用户名、密码进入“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按照附件4要求建立挂网产品的配送关系,每一挂网产品必须按照驻郑省直、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共29个配送区域分别维护配送企业。未维护配送企业的产品无法进行网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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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年3月13日
附件一:领取用户名的企业名单
附件二:法人授权书
附件三:企业资质信息网上维护操作指南
附件四:医用耗材维护配送企业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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